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要求

时间:2018-03-19浏览:127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管理,针对过去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强调以下几点:

一、学生必须携带以下两个证件参加考试

1.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一卡通;

2.身份证。

二、学生考风考纪问题

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和书籍,禁止出现抄袭、替考等违纪或作弊现象。对于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监考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职责问题

监考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和考试管理工作职责。对于监考教师不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将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监考教师务必做好考场的清理工作,监考教师需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每位考生进行检查,禁止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所有与考试无关物品必须远离考试座位;

2.监考教师要严格检查考试相关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监考教师禁止在监考过程中聊天、看手机、打瞌睡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准无故中途离开考场;

4.严禁监考教师未履行手续,擅自由其他教师或研究生替代监考;

5.监考教师需填好监考记事,组织好学生签名,做好试卷回收工作。

总之,要求学生和考试相关人员认真对待考试工作,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5年1月4日


发表时间: 2015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