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2021级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605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要求,工程(代码0852)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自2020年开始,全国相关高校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

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明确各培养单位可参考指导性目录选择专业领域开展相应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对于按照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种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已经在读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可安排在读研究生进入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基于以上情况,为充分保障研究生职业发展需求现就我校涉及的6个专业学位类别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2020级、2021级专业学位类别录取培养的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学院组织在读研究生按录取时的研究方向进入应专业领域培养,原则上只能向目前该专业学位类别下已有完整培养方案的领域调整;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本次调整为一次性调整,今后不再受理补充调整及调回。调整后的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中显示的专业名称为领域名称,电子学历注册的专业名称也为领域名称。

二、工作流程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请调整专业领域工作,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专业领域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经导师同意,学院统一审批通过,汇总报研究生处备案(见附件4);研究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结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更改专业名称为相应的领域名称。学生登录学信网查看专业名称并确认。

三、时间要求

6月20日前各学院上报《XX学院申请调整专业领域学生汇总表》(附件4),学生本人的《专业领域调整申请表》(附件3)学院留底保存。6月24日前学生登录学信网查看确认。

附件:

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

2、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

3、《专业领域调整申请表》

4、XX学院申请调整专业领域学生汇总表》

5、各学院可申请调整专业领域硕士名单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