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期中检查的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161

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期中检查,是规范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快研究生教学改革,推进优良的研究生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黑学位联[20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培养计划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教材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2.各项教学活动(课堂教学、成绩管理、学位论文开题等)的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3.各门课程及各个重要教学环节(包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效果及教学质量情况。

4.教师的教学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等教风及学风情况。

5.各级领导听课记录,各研究生培养院(所)的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情况记录。

二、检查形式和方法

1.检查形式:采用院(所)自查和研究生部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组织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座谈等形式。

2.检查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院(所)成立自检自查小组,主要检查课程教务任务书(配课表)、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培养计划、专业课成绩单、专业课考卷等各项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要按研究生类别及年级分别保管存档。

(2)各研究生培养院(所)自检自查小组深入课堂教学一线,检查任课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进度、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组织纪律,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研究生教学督导深入到各学院进行抽查,检查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对课堂教学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每学期的第10-11教学周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期中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工作时尽量不影响教学工作,并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