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即日起开始受理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本次申请答辩人员应为2010年5月之前(含2010年5月)入学的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18日前将申请答辩学生名单(见附件)报送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办理。谢谢合作。同时,所有申请答辩人员必须于5月18日前将学费交齐,由学校统一检查,逾期不交不予受理答辩申请,直接延期至下一批答辩。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另:此次答辩采用新版答辩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 研究生学院2012-4-26 发表时间: 201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