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2017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242

2016、2017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2017-2018秋季学期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工作开始进行(其中2016级研究生只需进行网上选课操作,2017级研究生需同时进行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的操作)。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网上选课的课程,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最终成绩将按零分处理,请同学们一定认真对待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工作。有需要重修的同学,请到新主楼E区1319室研究生部培养办完成重修课程的选课(因为重修课程学生本人无法进行网上选课操作,需由学生本人说明重修课程,由研究生部老师来协助处理)。

一、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202.118.192.5

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生日(例如:19891219),登陆后请及时更改个人密码(密码需为纯数字形式)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研究生登陆系统后的注意事项及流程(研究生必做操作)

1、熟悉系统

仔细阅读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使用手册,并及时更改个人密码。

2、学期注册及个人信息修改

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学期注册信息管理。

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功能菜单:其他—其他管理—个人基本信息管理。

3、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管理。培养计划中学位课程已经由系统生成必选状态,其他选修课程按照导师要求进行选择。

注意: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除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8学分,不超过32学分。

培养计划提交后本人不可更改,有需要修改的同学需提交“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培养计划提交后需要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一份,导师及院系领导签字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查询—右上角“导出”。本次制定培养计划起止时间是2017年9月13日-18日。

4、网上选课

研究生网上选课过程中,如遇到研究生公共外语、数值分析、矩阵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程,一门课程开设多个班级时,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中“2017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上课说明”选择上课班级,非全日制硕士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及“习总书记讲话专题辅导”的其他课程请选择带有“非全日制硕士”标记的班级,切勿选错,否则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

操作流程: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

选课后需点击“提交”,系统才会接收并存储选课信息,否则选课失败。另外,必须在制定并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后才能进行本学期的网上选课,本次网上选课起止时间是2017年9月13日-18日。

5、“制定培养计划”与“选课”的区别

“培养计划”是指整个研究生就读期间需修全部课程, “制定培养计划”只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进行,并只进行一次。

“选课”是指在系统中选择当前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选择并提交后由任课教师在期末录入成绩所用。“选课”是在每一个有课程安排的学期都需要进行的操作。

6、成绩查询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便可查询成绩,查询方法如下:点击培养—课务管理—课程成绩信息查询。

四、研究生成绩单打印

为提高研究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简化研究生办事流程,研究生部启用了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各位同学请到研究生部(新主楼E区13楼中厅)刷一卡通打印。

五、研究生部培养办联系方式

地点:西区新主楼E区1319室

电话:0451-86390153。


发表时间: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