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236
请所有参加缓考的同学于2016年3月5日9:00到新主楼E1305参加缓考考试,未办理过缓考申请不允许参加缓考,请参加缓考的同学相互转告并按期参加考试。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6年2月26
发表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