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校财务的规范管理,使我校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健康、有效。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我校研究生培养经费将分为两部分下拨,第一次拨款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可用于研究生查阅资料、调研、参加学术会议所需资料费、复印费、差旅费及会务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研究生的图书资料费;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所发生的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测试费及实验费等。第二次拨款,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直接划入每名研究生的联名卡中,用于论文答辩时所需的论文评阅费、答辩委员的劳务费等。
两次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拨款:博士研究生18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元;
第二次拨款:博士研究生42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元。
研究生部
2015年7月1日
发表时间: 201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