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办《关于申报2012年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黑学位办函[2012]10号),现就2012年度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和我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的全日制201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金额和项目限额
1.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一般项目本次仅限硕士研究生申报,资助金额3000元;重点项目主要资助拟申报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作者,资助金额5万元。
2.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校人数,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数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导师,同一导师所带研究生中,仅限一名研究生申报。对于2011年已获批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申请创新科研项目资金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课题,研究课题可以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不一致,研究课题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不一致的申请者,应通过组建跨学科的导师组进行指导。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2012年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资金申请书》(见附件2),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成果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审批。
2.学院初审。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后,对本单位所有申请者进行排序(排序表见附件3),同时按本通知要求,限额推荐科研创新项目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按照2012年黑龙江省学位办相关通知安排择优向省学位办推荐科研创新项目,对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未通过者列为校级创新基金项目予以资助。
五、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在4月27日前将学院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联系人:赵岩峰;电话:86390153;电子邮箱:zhaoyanfeng@hrbust.edu.cn)。
六、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项目管理按照《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执行(附件4、5、6)。所申报项目将根据预算情况和评审结果进行资助,项目资助经费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管理;一般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哈尔滨理工大学
研究生学院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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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