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8-03-19浏览:562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正式启动2011年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为了规范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创新科研项目取得高质量的成果,现将有关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1年获批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具体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本次结题以《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附件3)中的项目结题成果要求为准。

三、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2、提供《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原件;

3、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

4、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5、项目研究成果(①研究报告;②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证明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项目变更申请等。

以上材料均需按顺序以白色云彩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具体内容及撰写规范参见附件4《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及附件5《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四、有关说明

1、凡经审批立项的创新科研项目均应按期结题验收,若未达到预期成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6,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结题。

2、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11月1-10日,报送地点: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新主楼E1319室),联系电话86390153 赵岩峰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


发表时间: 201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