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转自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8-03-19浏览:540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中秋节:9月22日(星期三,中秋节)至9月24日(星期五)全校停课放假,共3天。

现将中秋节串课安排如下: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9月22日(星期三)的课;9月19日(星期日)是校庆日,上班,全校停课;9月20日、21日正常上班、上课。9月25日(星期六)上班,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6日(星期日)上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9月27日(星期一)至9月30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上课。

2、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五,国庆节)至10月10日(星期日)全校停课放假,共10天。10月11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有关要求

1、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和各重要部位要加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学校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返校事宜,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娱乐工作;

4、后勤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搞好学生的饮食卫生,保障餐饮质量;

5、假期组织职工或学生集体外出旅游的部门和学院,出行前必须向学校办公室提交报告备案,并确定旅游安全责任人。

请各部门于9月29日下班前将值班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发表时间: 201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