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8-03-19浏览:557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即日起开始受理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本次申请答辩人员应为2005年之前入学(含2005级)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如200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完成撰写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提前申请答辩,学位论文将进行盲审。请于12月12日前将申请答辩学生名单(见附件)报送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办理。谢谢合作。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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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