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2016届研究生: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学位认证报告已经成为重要的就业凭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在职人员职称评定、晋级晋职、出国留学等方面经常需要学位认证报告。为规范学位认证工作,方便应届毕业生求职或升学,教育部学位中心决定于2016年继续在我省应届毕业生中开展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自愿的原则,即学生本人自愿,用人单位自愿。
二、认证范围
2016年4月前,我校预计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各类型研究生(博士、全日制硕士及工程硕士)均可申请认证服务。
三、认证程序
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报送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审核汇总,教育部学位中心认定并出具《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为中文认证报告)。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定者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查询。
四、认证服务具体要求
2016年3月30日17:00前,申请人可填写《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见附件),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新主楼E1319室)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交纳100元认证费。在毕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后,携带学位证书领取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咨询电话:86390156。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6年3月9日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
发表时间: 201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