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中期检查办法》,现将博士研究生学业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3级—2015级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参加此次学业中期检查,各相关学院负责通知到博士研究生本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2. 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中期进展考核表”。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证明原件(校图书馆出具证明)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需复印刊物封皮、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不能提供收录证明原件的,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未刊出的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样稿。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各类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书。
3. 各相关学院于5月8日前将材料统一上交研究生部培养办。答辩考核预计在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研究生部另行通知。
研究生部
2018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中期进展考核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