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定于2018-2019秋季学期开学初,对各培养单位2015.1.1-2018.9.7的教学基础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培养方案
2.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大纲)
3.教学日历
4.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情况表、毕业论文
5.试卷、成绩单
6.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情况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检查内容将全部资料归档入库,对本培养单位所有资料进行自查,并准备一份文档资料清单(清单必须包含检查内容所规定的6项)供检查组核查及调阅资料使用。
2.各培养单位至少安排一名人员协助检查。负责向检查组提供相关资料、协调召集相关人员到场并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检查时间
序号 | 培养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9月10日 |
2 |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 | 9月11日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9月12日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9月13日 |
5 | 自动化学院 | 9月14日 |
6 |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 9月17日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月18日 |
8 | 理学院 | 9月19日 |
9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9月20日 |
10 | 外国语学院 | 9月21日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月24日 |
12 | 艺术学院 | 9月25日 |
13 |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9月26日 |
14 | 建筑工程学院 | 9月27日 |
15 | 法学院 | 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