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9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三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2013级博士及单证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授予工作进程
时间 | 事项 | 参与人员 |
2019年9月16-27日 | 论文评审网上申请 |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全体研究生 |
2019年10月8-11日 | 学位资格资格初审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2019年10月14-16日 | 学位资格复审 | 研究生部 |
2019年10月17日-11月21日 | 学位论文提交、检测 | 研究生部、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 ||
2019年11月22-27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 | 分评委员会通过的研究生 | |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 学位分评委员会 | |
2019年12月上旬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委员会 |
提示:请大家务必保证自己系统中信息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系统中的数据是学位证书制作及上报国家学位网学位数据的依据。
三、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按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进行论文评审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1),经导师审核通过和学位分评委员会秘书审核通过后,由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校学位会予以受理。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论文申请未通过的的,我部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各分评委员会对申请论文评审的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限、所修学分、开题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待研究生部复审合格后进入学位授予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学术不端检测及匿名送审
(一)学术不端检测
除涉密论文外(涉密论文请于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材料前,将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党发 [2010] 38 号)规定办理完的相关手续提交给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交研究生部,没有办理涉密审批手续或者手续不全者按不涉密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2),所有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经检测者培养单位不得受理其答辩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1.装订好的学位论文1本(需在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上签字);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须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内容、格式须与装订好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培养单位对进行检测的论文纸质装订版本和电子版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填写《博、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批量检测登记表》(见附件3),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纸版论文培养单位留存备查,电子版论文提交校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校学位办负责学术不端检测,博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2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40%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作延期答辩处理。对有严重抄袭行为的研究生(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将其检测结果认真分析后,有权提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建议,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二)匿名送审
1.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论文均需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专家评审。
2.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匿名评审结果将作为导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3.匿名评审论文相关材料提交
具体材将请下载附件4,按申请类别将所需材料整理完成后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上报。
1.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
1)《哈尔滨理工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匿名送审学生信息汇总》电子版;
2)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1220100001-张三-基于物XXXXXX设计”通知中所有论文命名规则与此处要求相同);
3)《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4)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
5)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与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说明(需由导师及分评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6)《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7)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评阅情况汇总表。
2.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
1)《哈尔滨理工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匿名送审学生信息汇总》电子版;
2)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四)评审费用: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费用1200元/生,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费用200 元/生,从研究生指导经费中扣除,其余费用由研究生部负责。七、六、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
(一)学位论文答辩
1.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5。注意:填写学位申请时需上传照片后进行核对,无红色提醒并可顺利导出学位授予信息时方可。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申请、下载答辩相关表格。
2.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同意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出答辩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3.初审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新主楼E1320室)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并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事宜,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就进行答辩的,按答辩成绩无效处理。
(二)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
通过学院答辩委员会的学位申请人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申请学位(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5),申请成功后进入学位信息核对模块核对学位信息是否有误即可。
七、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
(一)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培养单位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开会,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要综合各答辩组答辩情况,并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对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答辩成绩评定。成绩为“优秀”比率为答辩总人数的30%,查重比例高于10%(含10%)的成绩不能为“优秀”;成绩为“良好”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60%;成绩为“中”和“及格”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10%。
(三)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见附件6):
1.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纸版及电子版);
2.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纸版及电子版);
3.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报送《3-1.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3-2.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纸版及电子版);
4.学位审查投票(按类别报送《4-1.博士学位审查投票》、《4-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审查投票》);
5.匿名电子版论文(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并按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顺序排序)。
(四)校学位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同时评审出不合格论文,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缓授至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同时对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招生数量将进行限制。
八、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通过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的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名单。
九、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部负责制作发放,并负责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注册工作。
十、学位材料存档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存档材料整理要求:
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将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胶装本(硕士3本、博士4本):1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其他(硕士2本、博士3本)由各培养单位送交研究生部,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保密或不保密分别上交)及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部存档;对校学位委员会提出有修改意见的学位论文,各院分评委员会负责通知导师监督相关学生按要求进行修改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