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工作补充通知

发布者:刘万涛发布时间:2020-03-28浏览次数:30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现状及学校相关安排,现将2020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的后续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结果反馈情况

本次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已反馈给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发送给相关导师及研究生,请导师指导研究生结合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匿名评审结果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整改后论文经导师同意的可以按要求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评审结果不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按延期答辩处理。

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

匿名送审专家评阅意见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8.192.5/UserLogin.aspx?exit=1提交答辩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1,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同意,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可以进入在线视频答辩环节(以上答辩申请、审核各环节,只需进行网上申请审批即可)

(一)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2020420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现状,各培养单位可结实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两种方案开展答辩工作:

1.远程在线视频答辩

匿名评审专家评阅意见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具备远程在线视频答辩条件的,可参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远程在线视频答辩指南》(附件2),开展远程在线视频答辩。

注:采取远程在线视频答辩研究生学位授予、离校手续办理、证书发放及档案发放等工作涉及的学位档案、离校手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纸质材料的办理时间可结合疫情的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2.正常答辩

如在420日前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学生可以返校进行线下答辩的,也可以采用原有的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答辩。

注:无论研究生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答辩工作,各答辩委员会都必须按照我校相关答辩要求完成答辩工作。

(二)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截止时间2020423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申请学位(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成功后进入学位信息核对模块核对学位信息是否有误即可。

三、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截止时间:2020427

(一)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培养单位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召开会议,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要综合各答辩组答辩情况,并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对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答辩成绩评定。成绩为优秀比率为答辩总人数的30%,查重比例高于10%(含10%)的成绩不能为优秀;成绩为良好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60%;成绩为及格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10%

注:答辩成绩优秀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90小于等于100良好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80小于90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70小于80及格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60小于70不及格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小于60分。

(三)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见附件3

1.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纸版及电子版);

2.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纸版及电子版);

3.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报送《3-1.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3-2.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纸版及电子版);

4.学位审查投票(按类别报送《4-1.博士学位审查投票》、4-2.全日制硕士学位审查投票》);

5.匿名电子版论文(PDF版,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注:如果疫情未结束,各分评委员会可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

四、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另行安排

审议通过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的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名单。

五、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部负责制作发放,并负责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注册工作。

六、学位材料存档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存档材料整理要求:

(一)学位档案:学位档案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整理合格后的学位档案中含有答辩投票的那份由研究生秘书提交档案馆存档,另外一份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的相关学生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时放入到毕业生档案中。

(二)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将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胶装本(硕士3本、博士4本):1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其他(硕士2本、博士3本)由各培养单位送交研究生部,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保密或不保密分别上交)及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部存档;对校学位委员会提出有修改意见的学位论文,各院分评委员会负责通知导师监督相关学生按要求进行修改并存档。

        注:学位档案纸质材料的存档与上交的具体时间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