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0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四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单证工程硕士)。
二、学位授予工作进程、
截止时间 | 事项 | 参与人员 |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四批送审论文时间与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时间有交叉,此三项事项待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网上补办(另行通知)。 | 论文评审网上申请,导师审核 | 应届博、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 |
学位资格资格审核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
1.学位资格复审-成绩审核 2.其他资格复审 | 1.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 |
2020年10月28日 | 1.检测用实名学位论文(Word格式) 2.送审用匿名学位论文(PDF格式)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上报研究生部学位办检测及备案 |
2020年10月29日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结果反馈 |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
2020年10月29日 至2020年11月23日 | 学位论文线下送审及结果反馈及上报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2020年11月23日 至2020年11月28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
2020年11月29日 | 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 | 分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研究生 |
2020年11月30日 | 分评委员会相关材料提交 | 学位分评委员会 |
2020年12月上旬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委员会 |
备注:在学位授予的任一环节发现申请学位研究生有不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直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提示: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系统中信息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系统中的数据是学位证书制作及上报国家学位网学位数据的依据(同学们可以参照附件中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相关字段要求填报)。
三、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研究生线下向学院提出申请,网上补报时间另行通知,预计11月初)
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按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进行论文评审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1),经导师审核通过和学位分评委员会秘书审核通过后,由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校学位会予以受理。
四、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的年限、所修学分、开题、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及博士是否进行了预答辩等),收取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送审所需相关材料:
1.实名学位论文(Word格式);2.匿名送审学位论文(PDF格式)及相关材料。
五、学术不端检测及匿名送审
(一)各培养单位学术不端检测及匿名送审材料提交
1.实名学位论文(Word格式)提交。除涉密论文外(涉密论文请于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材料前,将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党发 [2010] 38 号)规定办理完的相关手续提交给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交研究生部,没有办理涉密审批手续或者手续不全者按不涉密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2),所有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经检测者培养单位不得受理其答辩审批。胶装好的学位论文1本(需在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上签字);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须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内容、格式须与装订好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纸质论文上须有研究生本人签字及导师确认签字。纸版论文培养单位留存备查,电子版论文提交校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匿名送审学位论文(PDF格式)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具体材将请下载附件3,按申请类别将所需材料整理完成后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上报。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材料:
1)《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匿名送审学生信息汇总》电子版-见附件3;
2)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1220100001-张三-基于物XXXXXX设计”,通知中所有论文命名规则与此处要求相同),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需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姓名、页眉、学校名称等信息;
3)《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4)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见附件3;
5)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与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说明(需由导师及分评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6)《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见附件3;
7)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评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材料:
1)《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匿名送审学生信息汇总》电子版-见附件3;
2)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1220100001-张三-基于物XXXXXX设计”,通知中所有论文命名规则与此处要求相同),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需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姓名、页眉、学校名称等信息。
(二)学术不端检测:
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学术不端检测,博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20%、全日制硕士及非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30%的,非全日制单证硕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40%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作延期答辩处理。对有严重抄袭行为的研究生(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将其检测结果认真分析后,有权提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建议,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学位论文线下匿名评审
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论文由各学位分评委员会负责线下匿名评审。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匿名评审结果将作为导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论文评审结果反馈及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请各培养单位按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相关导师及研究生,并上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备案。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结合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匿名评审结果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整改后论文经导师同意可以按要求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评审结果不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按延期答辩处理。
六、学位论文答辩
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4。注意:填写学位申请时需上传学位照片<可自行到学信网下载毕业照片使用,毕业证与学位证照片以学信网的照片为准>后进行核对,无红色提醒并可顺利导出学位授予信息时方可。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答辩申请、下载答辩相关表格。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新主楼E1320室)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并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事宜,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就进行答辩的,按答辩成绩无效处理。
七、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向校学位会提交材料
(一)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培养单位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召开会议,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要综合各答辩组答辩情况,并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对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答辩成绩评定。答辩成绩“优秀”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90小于等于100;“良好”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80小于90;“中”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70小于80;“及格”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大于等于60小于70;“不及格”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小于60分。
(三)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见附件5):
1.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纸版及电子版);
2.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纸版及电子版);
3.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报送《3-1.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3-2.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纸版及电子版);
4.学位审查投票(按类别报送《4-1.博士学位审查投票》、《4-2.硕士学位审查投票》);
5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1220100001-张三-基于物XXXXXX设计”,通知中所有论文命名规则与此处要求相同)。
(四)校学位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出不合格论文,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缓授至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同时对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招生数量将进行限制。
八、校学位委员会召开
审议通过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的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名单。
九、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部负责制作发放,并负责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注册工作。
十、学位材料存档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存档材料整理要求:
(一)学位档案:学位档案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整理合格后的学位档案中含有答辩投票的那份由研究生秘书提交档案馆存档,另外一份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的相关学生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时放入到毕业生档案中。
(二)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将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胶装本(硕士3本、博士4本):1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其他(硕士2本、博士3本)由各培养单位送交研究生部,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保密或不保密分别上交)及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部存档;对校学位委员会提出有修改意见的学位论文,各院分评委员会负责通知导师监督相关学生按要求进行修改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