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工作的通知(2021年2月19日有变动)

发布者:刘万涛发布时间:2020-11-17浏览次数:38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授予工作进程

参与人员

2020年12月8-13日

论文评审网上申请及导师审核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

2020年12月14-21日

学位资格资格审核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2020年12月22-24日

学位资格复审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020年12月25-28日

Word版学位论文提交

PDF版匿名送审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2020年12月29-30日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位分评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前

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

分评委员会通过的研究生

2021年3月26日前

分评委员会相关材料提交

学位分评委员会

2021年4月初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委员会

2021年4月中旬

证书发放

研究生处

注:各分评委员会可以在不影响校学位委员会时间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时间安排.

提示: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系统中信息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系统中的数据是学位证书制作及上报国家学位网学位数据的依据(同学们可以参照附件1中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相关字段要求填报)。

 

三、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按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进行论文评审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2),经导师审核通过和学位分评委员会秘书审核通过后,由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校学位会予以受理。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审核及论文申请、审核未通过的的,我部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各分评委员会对申请论文评审的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限、所修学分、开题、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上报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待研究生处复审合格后进入学位授予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学术不端检测

除涉密论文外(涉密论文请于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材料前,将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党发 [2010] 38 号)规定办理完的相关手续提交给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交研究生处,没有办理涉密审批手续或者手续不全者按不涉密处理,具体要求见附件3),所有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经检测者培养单位不得受理其答辩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一、装订好的学位论文1本(需在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上签字),论文撰写要求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4;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须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内容、格式须与装订好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培养单位对进行检测的论文纸质装订版本和电子版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纸版论文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校学位办负责学术不端检测博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2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30%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作延期答辩处理。对有严重抄袭行为的研究生(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将其检测结果认真分析后,有权提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的建议,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六、匿名送审

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论文均需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专家评审。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匿名评审结果将作为导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具体材将请按申请类别下载附件,将所需材料整理完成后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上报,硕士、博士研究生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分别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附件6

1.《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格式)

命名要求:《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学号

命名示例: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1520100001.xls

2.匿名学位论文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学号-LW.PDF。命名示例:10214-1520100001-LW.pdf

3.论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要求:10214-学号-ZY.txt 。命名示例:10214-1520100001-ZY.txt

(二)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附件7

1.《博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格式)

命名要求:《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学号

命名示例:《博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1510100001.xls

2.匿名学位论文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学号-LW.PDF。命名示例:10214-1510100001-LW.pdf

3.论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要求:10214-学号-ZY.txt 。命名示例:10214-1510100001-ZY.txt

4.《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学号-ZPB.PDF。命名示例:10214-1510100001-ZPB.PDF

   5.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6.学术论文及成果(须同时提交由我校图书馆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小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与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说明(模板见附件);

8.《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复印件(模板见附件);

   9.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评阅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七、学位论文答辩

1.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8。注意:填写学位申请时需上传照片后进行核对,无红色提醒并可顺利导出学位授予信息时方可。待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申请、下载答辩相关表格。

2.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同意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出答辩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3.初审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新主楼E1319室)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并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事宜,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就进行答辩的,按答辩成绩无效处理。

 

八、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

通过学院答辩委员会的学位申请人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申请学位(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8),申请成功后进入学位信息核对模块核对学位信息是否有误即可。

 

九、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

(一)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培养单位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开会,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培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要综合各答辩组答辩情况,并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对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答辩成绩评定。成绩为“优秀”比率为答辩总人数的30%,查重比例高于10%(含10%)的成绩不能为“优秀”;成绩为“良好”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60%;成绩为“中”和“及格”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10%。

(三)养单位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附件9

1.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纸版及电子版);

2.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纸版及电子版);

3.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报送《3-1.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3-2.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纸版及电子版);

4.学位审查投票(按类别报送《4-1.博士学位审查投票》、《4-2.硕士学位审查投票》);

5.匿名电子版论文(PDF格式一份,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6.学位论文外审评审意见中有1个“C”的,申请人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一份培养单位备案,另外一份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备案),经导师及学院分评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讨论学位授予时须对其进行重点审查

十、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通过各分评委员会上报的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名单。

 

十一、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处负责制作发放,并负责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注册工作。

 

十二、学位材料存档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存档材料整理要求:

   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将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胶装本(硕士4本、博士5本):1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存档,1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研究生秘书由学院存档,其他(硕士2本、博士3本)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送交研究生处邮寄给上级管理部门,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保密或不保密分别上交)及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