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万涛发布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366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18级硕士研究生及2019级翻译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授予工作进程

参与人员

2021年9月18日截止

论文评审网上申请

导师审核(成绩、论文成果)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成绩、论文成果)

博、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9月22-23日

学位资格复审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Word版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用)提交

PDF版匿名送审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

博、硕士研究生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9月27-28日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截止

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截止

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研究生

2021年11月28日截止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提交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12月上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中旬

证书发放

研究生处

提示: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系统中信息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系统中的数据是学位证书制作及上报国家学位网学位数据的依据(同学们可以参照附件1中的《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相关字段要求填报)。

三、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按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进行论文评审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2),经导师审核通过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予以受理。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审核及论文申请、审核未通过的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论文评审的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所修学分、开题、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并将从系统中下载审核通过的名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备案,待研究生处复审无误后进入学位授予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检查力度,我校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在提交送审前必须进行重复率检测。学校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CNKI科研诚信管理系统研究中心(中国知网)”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工具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中文学术期刊论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为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见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21〕42号),涉密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党发 [2010] 38 号)

 检测前,由研究生本人提供装订好的学位论文1本导师负责审查论文纸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并在纸版论文上签字确认。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5《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范例》;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须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内容、格式须与装订好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进行检测的论文纸质装订版本和电子版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纸版论文由学院备案。未经检测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得受理其申请。


六、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为完善研究生评价体系,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我校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参加匿名评审(涉密论文除外,涉密论文由学院组织线下评审)。学位论文匿名评审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提供的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每本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三位评审专家,每本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两位评审专家。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相关规定见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21〕42号)各层次研究生请按申请类别下载附件6、7,将所需材料整理完成后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上报,硕士、博士研究生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分别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附件6

1.《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格式)

命名要求: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_学号

命名示例: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_1520100001.xls

2.匿名学位论文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_学号_LW.PDF。命名示例:10214_1520100001_LW.pdf

匿名要求: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需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姓名、页眉、学校名称等信息。

3.论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要求:10214_学号_ZY.txt 。命名示例:10214_1520100001_ZY.txt

(二)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附件7

1.《博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格式)

命名要求:《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_学号

命名示例:《博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_1510100001.xls

2.匿名学位论文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_学号_LW.PDF。命名示例:10214_1510100001_LW.pdf

匿名要求: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包括封面、扉页、发表文章、致谢等处。此外,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和专利处应注明本人排名及收录情况。

3.论文摘要(TXT格式)

命名要求:10214_学号_ZY.txt 。命名示例:10214_1510100001_ZY.txt

4.《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

命名要求:10214_学号_ZPB.PDF。命名示例:10214_1510100001_ZPB.PDF

    5.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6.学术论文及成果(须同时提交由我校图书馆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小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与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说明(模板见附件);

8.《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复印件(模板见附件);

    9.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评阅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七、学位论文答辩

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同意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出答辩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本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均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8)。待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其他”→“照片信息核对管理”模块添加自己在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照片(不添加的话导出的学位档案中会没有个人学位照片添加照片后下载答辩相关表格进入答辩环节。

初审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新主楼E1319室)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并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事宜,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就进行答辩的,按答辩成绩无效处理。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开展前2天,将《2021届研究生答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学校将安排专人对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八、学位论文详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详审

博士学位论文详审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外审专家评审结论为“AAC、ABC、BBC”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3名专家(含2名校外专家)进行详审,校内专家任组长,详审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硕士学位论文详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负责,对答辩组通过的外审专家评审结论为“AC、BC”的硕士学位论文,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2名校内专家进行详审,详审通过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九、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段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中申请学位(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8),申请成功后进入学位信息核对模块核对学位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十、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

(一)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按时开会,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综合各答辩组答辩情况,并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对不同类别的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答辩成绩评定。成绩为“优秀”比率为答辩总人数的30%,查重比例高于10%(含10%)的成绩不能为“优秀”;成绩为“良好”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60%;成绩为“中”和“及格”的比例为答辩总人数的10%。

(三)学位分评委员会材料提交(详见附件10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汇报本单位的答辩情况。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所有纸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1.《XX学院2021届研究生答辩情况报告》(纸版及电子版),可参考《2021届研究生答辩情况报告撰写说明》进行撰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版及电子版);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告(纸版及电子版);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类别报送纸版及电子版);

5.参加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外审评审意见中有1个“C”的修改说明,每个学生一份。

6.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十、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通过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名单。

十一、学位证书制作、发放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处负责制作发放,并负责已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注册工作。

十二、学位材料存档

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在存档材料整理要求:

 (一)学位档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负责校会通过的研究生学位档案(一式两份)后续手续的办理工作,办理完成后,将本学院带投票的学位档案整理后统一送学校档案馆进行存档,另外一本放到学生的毕业档案中。

(二)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准备5本纸版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准备4本纸版学位论文,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不保密。与纸版学位论文一致的PDF电子版学位论文一份,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命名提交给以下部门:

1、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生在学校网站提交,由研究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提交1本纸版论文给校图书馆存档;

2、电子版学位论文及1本纸版由研究生本人送交研究生秘书由学院存档;

3、校会通过后两周内,电子版及纸版终版学位论文(博士3本、硕士2本)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齐后送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邮寄给毕业生学位论文管理部门。

4、学生处提示:毕业学生的就业派遣原则上按照春季派遣和夏季派遣时间进行,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

附件2:论文评审管理模块填报流程及说明

附件3:校发〔2021〕42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

附件4: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5: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范例

附件6:硕士研究生匿名评审需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7:博士研究生匿名评审需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8: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及学位申请模块填报流程及说明

附件9:XX学院2021届研究生答辩情况汇总表

附件10: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委员会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