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二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刘万涛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4065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按《关于2023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二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网址:http://graduate.hrbust.edu.cn/2023/0331/c3919a85226/page.htm)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现将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第二批)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

    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开展前2天,将《2023届研究生答辩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截止时间:2023年6月11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需按学位授予工作进程时间要求,“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http://202.118.192.5)完成学位申请及学位信息核对工作,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案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汇报本单位的答辩情况。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通知》)。

    四、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系统填报的提示

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前,务必保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8.192.5/open/ReplyOpen.aspx)中,完成答辩申请及审核的全部手续,确保信息正确,且在公示名单中可查看到本人的答辩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