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师: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在2023年度取得学位,且在单位就业并从事科研工作或自主开展科技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其学位论文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
2022年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被资助者不可申报。
同时,要求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能提供项目开展所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并具有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
(二)相关要求
资助原则、资助要求及申报程序详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立项资助条件的教师开展线上申报及线下材料提交工作,2023年12月8日(周五)16:00前将完成线上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处。包括:《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项目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正文(电子版和9份纸质版)、入职证明和推荐意见表(PDF扫描版)。
三、学校评审及审核上报
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资格审核、评审及上报工作由研究处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区教学主楼E1319室
联系人:张春烨:86390152
刘万涛:8639015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育厅)
2.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项目报名汇总表
3.申请正文
4.入职证明
5.推荐意见表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