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1浏览:15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219号)、《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学位联〔20213号)及《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234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及2021年度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

(一)项目目标

构建完善研究生教育大思政格局,强化研究生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建设,结合办学和学科特色,传承四大精神、开展五色教育,将爱国主义、科学精神和科技自立自强融入研究生教育教学和指导培养全链条,培养政治合格、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范围

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围绕传承四大精神,开展五色教育,立足我省研究生教育特色,2023年全省拟立项建设5个左右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50门以内课程思政课程、30个以内导学思政团队(导师)、遴选一批课程思政案例进入案例库。

(三)项目申报条件

1.上述项目面向校内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各培养单位申报不限额。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申报应以研究生培养学院作为主体,鼓励学科门类相近学院联合申报。课程思政案例项目负责人、课程思政课程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应讲授过所申报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期不少于2个轮次。

2.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成团队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重点考虑吸纳思政课教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加入申报团队。申报人和申报团队要围绕传承发扬大珩精神和学校扎根龙江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业特色,深入挖掘课程思政资源,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课程思政课程、导学思政团队(导师)三类项目申报的限制:在同一类项目下,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2021-2022年度已立项的三类项目负责人,在结题验收前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下的新项目。

4.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2年后提交结题验收书;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验收时须建设课程思政课程。

5.限制申报条件:如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近三年有教学事故等不良记录,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四)组织实施

1.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工作。

2.校内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须经学院内部严格审查,在符合基本条件和推荐要求基础上方可向学校申报。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申报名额(课程思政课程5项、导学思政团队4项、课程思政案例不限项),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推荐结果,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向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推荐。

3.对于未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学校将择优作为校级项目进行培育。

4.研究生处近期将组织对上一年度立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形式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度立项且已按期完成建设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未完成建设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由所在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最多可延期1年。

(二)结题要求

四类建设项目结题均需提供项目验收书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佐证(证书、教学视频、说课视频、教案等)、教改论文、项目、教材、教学竞赛等材料(证书、教案等佐证材料需汇总为一个PDF文件上交,视频应以MP4格式上交)。校内各培养单位须对结题项目进行内部严格审查后方可向学校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结题项目名单,经研究生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向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报送。

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结题验收通过建议名单。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结题验收通过项目名单。未通过验收项目将自动延期1年。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81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超星平台(平台使用说明近期另行通知):

1.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书)word版和pdf版,佐证材料根据平台要求上传。

2.推荐(结题)汇总表xls版和pdf版(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申报书(结题验收书)pdf版加盖公章说明:单位盖章处和学校党委盖章处分别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研究生处意见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刘东日,联系电话:86390153

    

附件: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zip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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